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省会引领战略推进南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者: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省会引领战略推进南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洪发〔2026〕8号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关于落实省会引领战略推进南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南昌市委 南昌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4日
关于落实省会引领战略推进南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会引领战略,巩固入企调研服务成果,打造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8810”行动计划2.0版,推进南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持续增强创新驱动力
1.加大企业研发创新支持。鼓励企业聚焦省市重点产业链开展科技攻关,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内生动力。对上年度企业研发费用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分级分档按1%—5%给予最高100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对上年度企业研发费用在1000万元以下的,按照省级标准,等比例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落实好省市联合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施市级重点研发计划,给予每项80万元—100万元资金支持。实施市级科技重大专项“1030攻坚行动”,布局10个左右市级科技重大专项(50个左右子项目),给予每个子项目300万元—500万元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
2.建强用好高能级创新平台。高标准落地建设瑶湖科学岛、南昌未来科学城,加快推进在昌布局的国家级、省级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对接推动全连续智造、食品与合成生物等省实验室筹建。鼓励企业参加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对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50万元的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对绩效考核优秀的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给予最高100万元的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支持高端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根据年度绩效评价情况,分级分档给予每年最高2000万元资金支持,绩效评价标准另行制定。(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
3.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对接融入全省“1+M+N”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加快南昌科技大市场建设,构建“1+7+N”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围绕产业链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平台,对综合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的概念验证平台,给予每家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实施市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给予每项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鼓励开展各类标准制定和专利研发,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参与制定的按50%支持);对高价值发明专利占有效发明专利比重比上年度提高3个百分点及以上,且高价值发明专利数比上年度增加3件及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着力提升产业发展能级
4.抢占未来产业新赛道。对照省未来产业六大方向,立足南昌产业禀赋,聚焦高端材料、增材制造、新型显示、低空经济等重点领域,构建技术产品化、产品产业化、产业规模化未来产业培育生态。对首次达到江西省未来产业先导试验区建设标准的县(区)、开发区,给予50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引导创投类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积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金融办)
5.培育智能经济新形态。支持企业产品智能化发展,推动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手机(电脑)、智能家居、智能穿戴、具身机器人等智能产品及产业链上下游核心配套生产规模提升,对产量增长较快的,分类分档给予最高300万元资金支持。建设“人工智能+消费”集聚区,支持企业设立智能穿戴创新应用中心,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对开展智能穿戴产品推广活动的企业,给予每场活动最高1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30万元支持。支持全屋智能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6.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对首次达到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运行标准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对首次达到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运行标准的,给予50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强化“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创新应用,对投保技术创新保险的制造业企业,按其全额投保保费的2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总额最高2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7.加强产业链群协同联动。搭建产业链对接平台,办好世界VR产业大会暨中国智能穿戴峰会、南昌飞行大会、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大会等。开展南昌市产业集群提能升级试点工作,对入选试点的产业集群所在的县区(含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下同)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企业、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举办产业链对接活动、供应商大会、生态伙伴合作大会,给予承办企业(单位)活动经费的50%,最高100万元的补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8.巩固提升工业主战场竞争力。支持各地建强建好工业发展主阵地,强化要素支撑保障,培育壮大一批骨干企业,对全年工业发展综合评价较好的县区,分档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用于工业企业公共服务事项支出。(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助力制造业数智化转型
9.推动人工智能与制造业双向赋能。支持企业开发垂类大模型、工业智能体、工业软件等产品,对制造业企业部署应用的,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鼓励企业使用先进算力开展训练,对已申领省算力券补贴的企业,给予省级补贴金额50%的配套奖补。(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数局、市发展改革委)
10.提升数智化制造水平。推动“人工智能+制造业”发展,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工厂建设,对达到省先进级、国家卓越级、国家领航级智能工厂标准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支持各县区深化开展工业企业数字化发展水平贯标评价,按提档升级规模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50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产业数字化转型先行区建设,对入选省级产业数字化转型先行区名单的县区,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支持企业开拓市场
11.推动场景培育和开放应用。聚焦制造业重点领域,支持开展场景培育、开放和应用工作,对入选省级、国家级层面标杆重大应用场景项目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对首次达到省级、国家级标准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分别给予5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
12.提升企业海外竞争力。对广交会特装展位的参展企业,给予搭建费用50%、每届广交会每个展区最高2万元的支持;对参加境外展的企业,给予展位费和人员费80%、每年最高100万元的支持;对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给予实缴保费80%、每年最高80万元的支持;对海外仓建设运营的企业,按仓储面积一次性给予每平方米200元、最高120万元的支持;对租用第三方海外仓服务的企业,给予仓储服务费用50%、每年最高120万元的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3.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支持南昌国际陆港开行至宁波、厦门等沿海港口铁海联运外贸班列,推动外贸企业跨境物流降本增效。支持开展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对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的企业,给予实缴保费50%、每年最高50万元的支持。支持电商拓市,对开展线上商品销售的制造业和商贸业企业,且当年平台入驻、技术服务等费用超过10万元的,给予相关费用50%、每年最高10万元的支持;对当年参保6个月以上稳定在岗的持证电商技能人才,给予所属企业每人1000元、每年最高10万元的支持;对当年建设选品中心费用超过50万元、开展数智化培训等活动费用超过10万元的电商产业园区,给予相关费用50%、每年最高100万元的支持;满足居民多元化消费需求,每年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用于开展线上促消费活动。支持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对有实绩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给予每年最高60万元的支持;对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实现实绩的跨境电商企业,给予相关服务费用60%、每年最高3万元的支持;对跨境电商企业培养高校学生和其他人才,并在跨境电商平台首年实现交易业绩的,给予所属企业每人1000元的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4.增强区域协同配套能力。促进首发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品牌首店招引、入驻和品牌首发首秀,分别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70万元、100万元的支持。对组织举办招商推介会的商业楼宇产权单位或受托运营机构(不含行政事业单位),给予场地租赁、会场搭建、宣传推广等支出费用50%的补贴,每年不超过2场,单场活动最高10万元。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市场,以差异化产品抢占细分赛道,对生产技术、产品质量、市场占比等关键性指标达到全国、全球领先水平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鼓励支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对入选国家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的企业,按照评价结果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的深度融合,对首次入选省级、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名单的,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五、赋能企业绿色发展
15.鼓励低碳项目建设。对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零碳或近零碳基础设施、能源绿色转型等领域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省级零碳园区开展零碳电力供应系统、零碳供热系统、资源循环利用、零碳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因地制宜实施源网荷储一体化,开展“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新型储能”等试点项目,支持市场主体投资建设“虚拟电厂”项目,提高企业使用绿电比例。支持混合用水企业对不同性质的用水分别装表计量,降低企业综合成本。(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南昌供电公司、市国资委)
16.推动绿色生产制造。引导企业开展节能、减污、增效等技术创新和改造,对单个项目年节能量超过300吨(含)标准煤的企业,按节能量核算结果,给予最高80万元的资金支持。落实国家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政策,推动更新一批高标准低排放营运货车。(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
六、强化要素保障
17.推动城市群、都市圈企业深度协同发展。深化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协作,鼓励城市群、都市圈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科研联合攻关、产业相互配套、人力资源互通、质量基础设施共享等活动,对开展相关活动给予政策及要素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
18.加大人才引育。加强人才、教育、科技联动,开展“百场校招”制造业重点产业链招才引智活动,助力企业快速搭建人才结构。鼓励支持企业申报人才计划,落实高层次人才认定与服务保障。兑现落实新“人才10条”政策,按标准发放生活补贴、租房补贴等,并给予企业供岗补贴,减轻企业引才负担。实施产业人才首次置业购房补贴加力政策。支持同济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江西基地建设,聚焦省市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企业创新发展需求设立“卓越工程师项目”,为企业培养工程硕博士人才给予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创新局、市教育局)
19.优化金融支撑。加大对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的支持力度,力争年均新增贷款超800亿元,其中新增科技贷款超300亿元。积极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优质企业上市,引导企业发行绿色债、科创债等专项品种,提升直接融资占比。推进“科技创新”与“民间投资”两大专项担保计划,力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国担年均备案业务规模超130亿元。鼓励金融机构设立数智化转型专项金融产品,对获得省级贷款贴息支持的企业,在省级贴息资金基础上再给予年化利率最高1%贴息。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投基金加大对我市制造业的投资力度,鼓励企业积极对接我市200亿元现代产业引导基金。健全产业基金体系,构建天使、创投、并购重组等功能完善的产业基金矩阵,持续赋能。(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夯实用地保障。支持工业项目优先使用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支持各县区通过“增存挂钩”方式获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工业项目转型升级用地。开展闲置低效用地清理专项行动,提升工业用地利用率。鼓励新增工业用地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地,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鼓励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鼓励用地兼容和用地混合使用。(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部分分级分档、考核评价等条款的实施细则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施行期间,如上级出台新的政策,按上级政策执行。(政策实施细则正在制定中,具体兑现需等实施细则出台)
转发来自江西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