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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罚金、明确标准: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再升级

发布者: 
江西鸿蒙省公司 (应用服务商)
     时间: 2025-04-27 14:13:10

在当下,知识经济已然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关键力量,知识产权的价值与日俱增,它不仅是企业创新发展的核心动力,更是国家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然而,知识产权领域侵权犯罪的形势却愈发严峻,呈现出新型化、复杂化、高技术化的特点。为有效遏制这一不良态势,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 4 月 24 日发布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同时配发 9 件典型案例,为打击知识产权侵权犯罪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法律依据和实践参考。

提高罚金上限,加大经济惩处力度

《解释》坚持依法严格保护原则,在罚金规定方面做出了重大调整。以往,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这样的标准对于一些侵权者来说,违法成本相对较低。此次《解释》将罚金上限提高至十倍,这一改变意义深远。
从遏制侵权行为的角度来看,大幅提高罚金上限,让侵权者在经济上付出沉重代价。以某些大规模的假冒伪劣商品生产企业为例,它们通过侵犯他人商标权获取巨额利润,若按照以往的罚金标准,可能无法从根本上对其起到震慑作用。而现在,一旦被查处,高额的罚金将直接削减其非法所得,甚至使其面临破产风险,从而有效遏制其侵权冲动。
从法律威慑力层面分析,更高的罚金上限向社会传递出强烈信号:侵犯知识产权必将受到严厉制裁。这不仅对潜在的侵权者起到警示作用,也增强了公众对知识产权保hufa律的敬畏之心,有助于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

明确商标犯罪标准,净化市场竞争环境

在商标犯罪领域,《解释》进一步明确了 “同一种商品、服务”“相同商标”“注册商标标识” 等认定标准,同时增加规定了假冒服务注册商标等商标犯罪的入罪标准。
以 “上海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姚某假冒注册商标案” 为例,被告人姚某以上海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名义经营 “LC 乐高机器人中心”。在 2021 年 3 月至 6 月期间,他将从他人处购得的假冒 “LEGO”“乐高教育” 注册商标的授权书、教练资格证书等文件在店铺内展示,并将相关标识广泛用于店铺招牌、装潢、海报宣传、员工服装、商场指示牌等处,提供教育培训服务。法院经审理认为,其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并判处刑罚。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解释》在打击商标侵权方面的实际作用。在以往,对于此类服务领域的商标侵权行为,在认定和量刑上可能存在一定的模糊性。而《解释》实施后,为司法机关提供了清晰的判断依据,使商标侵权行为能够得到准确、及时的惩处,有力维护了商标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净化了市场竞争环境,让正规商家能够在公平的环境中参与市场竞争。

强化商业秘密保护,守护企业核心竞争力

商业秘密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核心 “武器”,关乎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我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此次《解释》明确了 “情节严重” 的入罪标准,即造成损失数额或者违法所得数额 “三十万元以上”,二年内因侵犯商业秘密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实施的,犯罪数额降低为 “十万元以上”。
在 “孙某东、罗某为境外人员非法提供商业信息案” 中,2022 年 8 月,被告人孙某东接受境外人员委托,为其有偿提供某科技公司新能源电池的商业信息。孙某东经与被告人罗某商议,罗某通过刺探、收买等非法方式获取该公司关于新能源电池研发数据、未来产业布局等商业信息,孙某东将其提供给境外人员并收取报酬,还支付部分报酬给罗某。2023 年 4 月,罗某再次为境外人员提供该公司商业信息并收取报酬。法院经审理认为,二人的行为构成为境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并判处刑罚。这一案例凸显了《解释》对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在实际情况中,商业秘密一旦泄露,企业可能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失去市场竞争优势。《解释》明确入罪标准,能够精准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行为,为企业的商业秘密保驾护航,维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国家的经济安全。
“两高” 发布的这一司法解释,对知识产权侵权犯罪的打击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
从企业发展角度看,对于创新型企业而言,其创新成果得到了更有力的法律保护。企业不必再担心因侵权行为导致的市场份额被抢占、研发投入打水漂等问题,可以更加安心地投入到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中,加大在科研方面的投入,推动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从科研人员层面来说,他们的创新积极性将得到极大的激发。科研人员的智慧结晶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其创新成果的价值得到认可和保障,这将激励他们更加积极地开展科研活动,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创新成果。
从社会层面分析,这一系列举措有助于营造尊重知识、鼓励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当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整个社会将形成重视创新、尊重创新的价值导向,吸引更多的人才和资源投入到创新领域,推动我国经济从传统模式向创新驱动型转变,助力我国在全球经济竞争中占据更有利的地位。

“两高” 发布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提高罚金上限、明确商标犯罪标准、强化商业秘密保护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规定,全方位加强了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这不仅是对知识产权侵权犯罪的有力打击,更是对创新发展的坚实支持,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事业注入了新的活力,必将推动我国在创新驱动发展的道路上稳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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